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40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时间:2024-08-26 阅读:115 合肥 高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总数40个,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其他条件

备注

1

教师岗

智慧化工、化学工艺

1



2

分析化学

1



3

生物与医药

2

制药工程方向

常驻开封校区

4

中药学

1


常驻开封校区

5

药学

1


常驻开封校区

6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1



7

控制科学与工程

1



8

建筑学

2


常驻开封校区

9

土木工程

2


常驻开封校区

10

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2

计算智能、智能信息分析、嵌入式系统应

用方向

常驻开封校区

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常驻开封校区

12

临床医学

2



13

康复治疗技术

1



14

旅游管理

2

酒店管理方向

常驻开封校区

15

会计学

1


常驻开封校区

16

工商管理

1


常驻开封校区

17

国际贸易

1


常驻开封校区

18

管理学

1


常驻开封校区

19

*法学、法律

1



20

车辆工程

2


常驻开封校区

21

控制科学与工程

1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方向

常驻开封校区

22

*心理学

2


常驻开封校区

23

管理岗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政治学、心理学、管理学、体育学

9


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正式党员,54女,常住开封校区,需入驻学生宿舍

注:以上备注所标常驻开封校区仅为工作常驻开封校区,被聘用人员社保关系参保地为郑州,其中带*号专业需兼职行政工作。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已获高校教师系列讲师或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不超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5.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从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须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过国家教育部门的认证);

7.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应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相关待遇,不解决事业编制。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5日至2024年8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网址,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进入“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校网站主页公布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以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及参加笔试人员注意事项等。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主页通知公告栏目(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若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牵头负责,教务处及各用人二级单位协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71-8663839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与答辩)。学校将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官网查询。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学校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官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与答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学校公布的面试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试讲部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学校成立面试工作小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试讲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及时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3.考试总成绩的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与把关。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如考察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聘用为我校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86638399(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7674258(学校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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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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