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合肥市庐江县拟面向部分高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56名。其中庐江中学5名、庐江二中10名、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20名、汤池中学5名、金牛中学4名、白山中学2名、泥河中学5名、乐桥中学5名。具体情况详见《合肥市庐江县2022年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或在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在一年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附件2)。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某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上述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等学校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告宣传、公开报名、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自主择校及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宣传
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庐江先锋网以及部分高校校园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统一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5项材料:①填写好的《合肥市庐江县2022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3)、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全日制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暂时不用提供)。报考人员需将上述5项材料的清晰彩色扫描件,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并将文件命名为“招聘学科+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yjrsgdyx@***。
邮件主题:招聘学科+姓名+手机号码。
符合报考我县城区高中引进人才岗位条件,且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可同时报考本次招聘(我县城区高中引进人才公告链接:***content/article/120040597)。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统一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庐江先锋网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各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30人的,则组织报考该岗位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该所报学科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参加笔试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直接进行面试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教材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面试当天考生按指定内容先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3.成绩合成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直接进行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的(下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体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面谈、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认定合格。
体检、考察工作由庐江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学校参与。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庐江先锋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六)自主择校及报批
1.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自主择校的岗位人员实行自主择校,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办理拟聘用确认手续。
参加自主择校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报批。自主择校结束后,县教体局将有关材料报县人才办、县人社部门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部门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七)聘用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先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先行到校见习,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将个人档案转至庐江县教体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个人档案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转入),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
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庐江县教体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五、防疫要求
1.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提前申领“安康码”, 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考生参加考试进入相关场所前需进行体温检测(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历,且身体无异常状况者方可进入。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旅行经历的考生,进入相关场所时,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4.笔试当天“安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考生,请提前主动报告防疫工作人员,除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外,还需作出书面承诺,经驻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经专用通道进入参加笔试。考生如在面试当天出现上述情形的,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5.备考期间考生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6.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报名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考生在考试的各个环节都要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笔试、面试当天至少提前一个小时抵达考点,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8.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它
(一)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0551- 87416465(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
0551- 87322629(庐江中学)
0551- 87322256(庐江二中)
0551- 87381048(汤池中学)
0551- 87391142(金牛中学)
0551- 87396016(白山中学)
0551- 87371059(泥河中学)
0551- 87766767(乐桥中学)
(三)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28645(县人才办)
0551-87321463(县委编办)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四)监督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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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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